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案,一審被判十一年八月,二審期間請求具保停押遭駁回。台灣高等法院日前裁定,自九月十六日起延長羈押二個月,理由是其在科技監控期間多次出現異常行徑,存在高度逃亡風險,本案可抗告。
郭哲敏原羈押期於十五日屆滿,台灣高等法院於八月底召開延長羈押訊問庭,提解郭哲敏出庭聽取檢辯意見。郭哲敏在庭上表示,沒有逃跑動機,逃亡將使家人蒙羞,請求給予交保機會,並願配合任何替代羈押方式。
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指出,郭哲敏犯罪嫌疑仍屬重大。案情顯示,他曾於原審階段自一月十三日起以新台幣二億元具保停止羈押,期間被限制出境、出海並以電子腳環等科技設備監控,但同年三月間多次因靠近海岸警戒區及漁港等處觸動三級告警,行徑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