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幣交易豪搶害命 2嫌判刑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於去年四月十日在嘉義市西區與邱聖華、樓廷宇等人約定進行虛擬貨幣泰達幣交易,卻遭遇「假交易、真強盜」搶走二百三十六萬元現金。陳男為阻止犯嫌逃逸跳上車輛前擋風玻璃後被甩飛,傷重不治。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邱聖華、樓廷宇分別被判處十年十月與十二年六月徒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樓廷宇與紀姓男子事前策劃,以購買虛擬貨幣為名誘出買家,再伺機奪取現金。當日凌晨在嘉義市湖子內路與健康九路口會面時,陳男將現金交予副駕駛座樓廷宇清點,樓卻遞給他一支無法交易的手機,並要求自行操作。此時,坐在後座的吳姓少年依指示朝陳男臉部噴灑辣椒水,駕駛的邱聖華隨即加速駛離現場。

被害陳男不甘鉅款被奪,立即攀附在車輛前擋風玻璃上,甚至以手肘用力敲擊玻璃至碎裂。樓廷宇當場唆使邱聖華加速駛車並急轉,將陳男甩落地面。陳男送醫後經搶救不治身亡。

全案經嘉義地方法院審理,紀姓男子等六名不在場者另依加重搶奪罪與偽造特種文書罪判刑。強盜致死部分則交由國民法庭審理,一審時邱聖華判刑十一年二月,樓廷宇十三年。台南高分院二審考量兩人與被害家屬達成調解,家屬表示願意從輕量刑,遂改判邱聖華十年十月、樓廷宇十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