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公噸越南鮮榴槤 農藥超標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23日公布邊境檢驗不合格名單,3批自越南進口的鮮榴槤共48公噸被驗出農藥殘留量超標,已要求3家生產廠將暫停輸入1個月,另外,某港式甜品業者從中國大陸進口的白芝麻,也被驗出農藥殘留超標,這批貨品也要求業者退運或銷毀。

食藥署指出,本週共有3批共重4萬8659公斤之自越南輸入的鮮榴槤,在邊境檢出殘留農藥不合格,第1批是由農協開發有限公司報驗的越南鮮榴槤,檢出殘留農藥滅達樂0.02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殺菌劑滅達樂為不得檢出,應低於檢測方法的定量極限0.01ppm。

第2批是由江柏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報驗的越南鮮榴槤,檢出殘留農藥達特南0.02ppm及滅達樂0.02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殺蟲劑達特南及殺菌劑滅達樂皆為不得檢出,應低於檢測方法的定量極限0.01ppm。第3批由舜邦股份有限公司報驗的越南鮮榴槤,檢出殘留農藥克美素0.01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生長調節劑克美素為不得檢出,應低於檢測方法的定量極限0.01ppm。

食藥署統計近半年受理產地為越南的鮮榴槤,報驗批數為716批,檢驗不合格批數為22批,不合格率為3.1%,檢驗不合格原因為重金屬鎘及殘留農藥不合格,到10月22日針對越南的鮮榴槤在邊境採逐批查驗,抽驗比例為100%,且次公布的3家越南鮮榴槤製造廠,也將暫停輸入1個月。

另外,來自香港的米其林中式甜品業者塞席爾商堯熙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報驗的中國大陸生產之白芝麻,檢出殘留農藥陶斯松0.04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殺蟲劑陶斯松為不得檢出,應低於檢測方法的定量極限0.02ppm。食藥署將針對進口業者在邊境由一般抽批查驗調整為加強抽批查驗,抽驗比例為20%至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