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設藥師 衛福部:有調劑設施須聘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醫美事故頻傳,有基層藥師質疑自費診所未落實管制藥品的管理,籲強制設置藥師。食藥署25日說,台灣對管制藥品嚴格規範,包括申請許可證、登記申報、查核,若違規一定罰。

針對近來醫美出人命案件,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日前在媒體群組發布聲明質疑,許多自費診所並未建立正規藥事流程與紀錄制度,恐導致藥品來源、儲存與使用出問題。為避免類似悲劇重演,基層藥師協會提出5大政策建議,包括強制自費診所設置藥師、明訂管制藥品申報與紀錄義務、推動處方箋釋出與合法藥局調劑、設立平台公開違規院所和醫師名單、強化執業查核與實名管理。

對此,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25日表示,台灣對管制藥品有非常嚴格的規範管制,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管制藥品分4個等級,1至3級的成癮性、危害性較高,甚至要求開立時皆需專用處方箋。

王德原說,任何機構要輸入、輸出、購買、製造及使用管制藥品,都要申請管制藥品許可證,包括診所;另外,也規定管制藥品使用、損毀、結存等相關資料,每天都要登記,並定期向食藥署申報。食藥署會依據申報資料和使用狀況,每年與衛生局一起查核,若有相關違規,依法進行相關處分。至於是否配置藥師,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根據「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無論是自費或健保診所,關鍵在於有無設置調劑設施,提供藥品調劑服務,如果有就必須聘請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