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百億癌症新藥基金今年正式啟動,成為癌症病人救命稻草,惟台灣癌症基金會30日分析,專款基金已收載11項癌症新藥,預估明年可支配經費只剩下不到40億元,呼籲政府應盡速完成「癌症新藥基金法制化」,明訂癌藥基金的財源、運作方式。
台灣癌症基金會副執行長蔡麗娟指出,為了減少癌症患者因為經濟因素無法獲得及時醫治,基金會近年積極推動「台灣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TmCDF) ,以幫助癌症家庭並兼顧健保永續。
2024年行政院正式成立「癌症新藥基金」,並以癌症新藥暫時性支付專款施行。據統計,今年8月1日前,基金已收載11項癌症新藥,分別治療包括肺癌、乳癌、大腸直腸癌、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瘤、神經纖維瘤等,預估受惠人數超過3300人,平均每名癌友一年可減輕117萬的經濟負擔,不過,目前基金僅靠行政預算暫行運作,預算來源不穩,難保未來給付不斷炊。
不過,蔡麗娟指出,若以今年至10月1日已核准的新藥來推估,明年年度支出已達39.24億元,粗估僅剩餘37.18億元可實際用於新藥收載,恐難維持新藥需求。因此,基金會提出「賦予法律位階」、「強化病友參與」、「確保財源永續」3大方向,支持永續癌症新藥基金。
台大藥學院教授沈麗娟強調,癌症新藥基金應提升到「法律位階」,不只能讓預算來源明確。另一方面,還能將癌藥基金的給付程序、時程、責任機關、行政規範完整明訂。
沈麗娟指出,未來新藥基金就像是幫健保「先行支付」,同時蒐集「真實世界證據(RWE)」,3年內須進行醫療科技再評估。一旦經再評估後,證實符合成本效益且掌握明確財務衝擊,可改由健保常規支付。若未能證實所稱效益,則停止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