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陳同佳有意來台自首 卡關

本報綜合報導

七年前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逃返香港的陳同佳接受香港《星島日報》訪問,十三日刊登報導,赴台投案意願沒變。

二0一八年初陳同佳涉嫌在台殺害同行女友潘曉穎後逃回香港,其後被警方拘捕並依洗黑錢罪名起訴,被判入獄。二0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陳同佳出獄後表示,願意赴台「自首」(投案)。

多年來,香港立法會議員、牧師管浩鳴一直協助陳同佳赴台「自首」事宜。據《星島日報》刊登有關管浩鳴的訪問,管浩鳴表示,陳同佳「自首」意願沒變,但事件暫未看到出路。

他並補充說,陳同佳赴台「自首」一事接近「無得搞(沒法成事)」,這非常「視乎台方立場」。

但他說,將會鍥而不捨跟進及想辦法解決此事,並指始終都要解決,「這個世界總有天理」;最重要是確保陳同佳獲得公平審訊,而移交過程中,港台雙方要有商有量。

據指出,目前陳同佳住在深山地方,足不出戶。

管浩鳴形容,「坐牢尚且有機會放風,到戶外見見人;但陳同佳連這種機會都沒有,就這樣一直住在狹小空間中,平時完全沒有人和他談話,最多偶爾見見父母。和社會隔絕了,肯定比坐牢更不堪。無論他是謀殺或誤殺,總得給他機會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