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婦人遭詐團以投資虛擬貨幣話術,騙走逾四百萬元,其女兒得知消息後,誘使三十七歲吳姓車手出面時遭識破,吳立即踩油門加速逃逸,婦人的柯姓女兒以「肉身擋車」趴在引擎蓋上遭拖行一公里,其邱姓先生亮出玩具槍喝令停車,此舉被警方認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法院以邱的目的僅止恫嚇歹徒停車,裁定他不罰,可抗告。
經查,該名婦人因遭投資虛擬幣詐騙損失超過四百萬元,家人得知後為想引誘車手面教訓,九月十一日再次約面交現金時,吳姓車手因發現異狀跳上車要逃,柯姓女兒為阻擋趴在引擎蓋上遭拖行一公里,雙腳多處挫傷。
太平分局獲報在太平區大源十八街抓到吳男,在他車內起獲依托咪酯煙彈、安非他命,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肇事逃逸、公共危險,毀損及詐欺罪嫌移送。
警方除就吳姓車手刑事部分移送,另也發現柯女的邱姓先生見妻子遭小客車撞擊,柯女整個人趴在車引擎蓋上遭拖行,邱見妻子受危難之際,就亮出一把玩具空氣槍要恫嚇吳男停車,警方查獲認為邱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五條第三款,依法移送台中地院裁處。
法官指出,邱男固有攜帶扣案槍枝,經警查獲等情,並於警詢坦承不諱,但細觀本件案發情節,邱男因家人遭他人車撞擊後,趴於該車引擎蓋上長距離拖行,為避免家人的生命、身體受害始亮出玩具空氣槍;且經調查結果,其並未朝人射擊,該槍也無法擊發,目的僅止於恫嚇歹徒停車,此外並無攜帶示眾或其他不法行為,客觀上難認有何致生危害安全之虞,最終裁定不罰。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