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西屯區一名年約30多歲懷孕約2個月的張姓孕婦,31日上午疑似氣喘發作昏迷,警消獲報到場時已失去呼吸心跳,經急救後包括胎兒均宣告不治。醫師提醒,懷孕持續用氣喘藥利大於弊。
台灣胸腔重症暨加護醫學會秘書長周昆達說,美國研究顯示,孕婦發生氣喘機率達3%至8%,且懷孕29至36週更容易惡化,為避免孕婦中斷用藥反而增加危險,學會曾發布相關指引,目前多數氣喘用藥於孕期使用「利大於弊」,建議民眾如有擔心,可向醫師詢問。
胸腔重症暨加護醫學會107年發布「成人氣喘臨床照護指引」,增列女性懷孕氣喘的治療方針,其中提到,高達3成本來就罹患氣喘的孕婦,曾在懷孕期間發生中重度氣喘,卻有半數以上孕婦擔心用藥影響胎兒,而暫停使用,導致氣喘控制不佳,同時,週數增加,孕婦橫隔膜向上推擠最多達4公分,患者肺活量下降,氣喘問題更明顯。
周昆達指出,臨床上預防孕婦氣喘,最擔心「不規律用藥」,部分孕婦擔心用藥影響胎兒,在懷孕後中斷氣喘藥物使用,主要擔心吸入性用藥、類固醇藥物等,對懷孕造成不良影響,這些藥物雖不可能標榜100%安全,但經學會分析,孕婦使用類固醇藥物並無疑慮,使用吸入性藥物時,則建議考量利弊決定是否用藥,但懷孕期間,多數情況為「利大於弊」。
他說,患有氣喘的孕婦可安全使用類固醇,鼻噴式擴張劑利大於弊,其他藥物如生物製劑,部分病人擔心影響免疫,但仍建議懷孕後應持續使用,建議孕婦如有疑慮,可先諮詢醫師評估風險,並在用藥後定期追蹤監測各項數值,破除懷孕就應停用氣喘用藥的想法,避免中對治療,導致疾病控制不佳,反而危急孕婦及胎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