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綜合報導
針對立法院法制局提報告,建議主管機關參酌外國立法例,修改旁系血親禁婚範圍。衛福部長石崇良二十八日在立院答詢表示,這要回到專業的討論,在少子女化時代來講,是否會因為放寬親等,造成一些遺傳性疾病的增加,需要更多科學評估。
立法院法制局提出議題研析報告指出,建議主管機關參酌德、日等立法例,研議將旁系血親禁婚的範圍適度限縮至四親等以內的可行性。
現行民法第九八三條條文規定,不得結婚的親屬為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的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立法院會昨繼續進行總質詢,對於立法院法制局拋修旁系血親禁婚範圍,石崇良表示,這要回到專業的討論,在少子女化時代來講,是否會因為放寬親等,造成一些遺傳性疾病的增加,需要更多的科學評估。
媒體詢問,在野黨曾提案陸配取得台灣身分證時限六年改四年,陸配雙親可依親來台是否可能導致健保破產。石崇良指出,依親相關規定不屬於健保法相關規定,比較陸配跟其他國籍在台灣居留者,其他國籍的居留者沒有依親規定,只有陸配有依親規定,從公平性來講,兩邊確實不相當。目前陸配依親來台居留多數是高齡者,繳健保費遠不如支出,而台灣人及台灣本地高齡者,都是從年輕時開始繳保費,後面才使用到,對健保的永續有很大的貢獻,所以對高齡者依親直接入籍到台灣使用健保,從公平正義來看,確實需要謹慎的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