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保護令!前男友一路尾隨 當眾刺殺母女判處1年7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豐原火車站今年七月二十四日晚發生一起駭人砍人案,二十八歲黃姓男子不滿前女友拒絕復合、甚至不讓陪同產檢,不甩保護令一路尾隨,在大廳持刀攻擊前女友母女,血跡斑斑嚇壞旅客,黃男當場遭逮送辦收押,檢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但台中地院審理後,改以傷害罪論處,全案依二個傷害罪合併判處一年七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黃男有多項前科,去年十月才假釋出獄,與前同居女友黃女感情生變後,持續糾纏不休,黃女由母親陪同返回北部居住,並聲請家庭暴力保護令,警方也已於今年六月正式告知黃男,但他仍未收手。

案發當天,黃男得知黃女與母親南下台中探望外公並安排產檢,竟一路追逐騷擾,從外公住處、婦產科診所一路跟到豐原火車站,期間不斷傳訊、打電話要求黃女跟他離開,遭到拒絕後情緒逐漸失控。

當晚母女準備進入車站搭車時,黃男在售票大廳再度攔人,與黃女母親發生口角,甚至扯斷其包包,隨即從隨身包內取出預藏水果刀,朝黃母頸部連刺多下,黃女見狀上前阻擋,黃男又轉而攻擊腹部,黃母奮力將刀折斷,黃男仍不罷休,徒手掐住黃母脖子,直到鐵路警察趕抵,才將人制伏逮捕。

台中地檢署原依殺人未遂、傷害、強制及違反保護令等罪起訴,並主張黃男為累犯應加重其刑,但法院審理後認為未達殺人未遂要件,改以二個傷害罪判處一年二月及七月,合併執行一年七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