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條例初審 政府撥補法制化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十八日初審通過《勞保條例》修正草案,政府撥補法制化。(中央社)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十八日初審通過《勞保條例》修正草案,將政府撥補法制化,明定若遇當年度保費收入少於支出情形,中央政府應有適當經費撥入或補助;勞保財務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且至少每三年檢討財務。

為使勞保制度永續經營,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勞保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衛環委員會經過朝野立委逾二小時討論完成初審。

現行條文並未將政府撥補列為勞保基金來源。初審通過條文增訂,勞保基金來源包含政府撥補金額、其他財源挹注及相關收入,明定關於政府撥補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政府財政及勞保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若遇到當年度保險費收入少於保險給付支出情形,中央政府應有適當經費撥入或補助。初審通過條文也明定,勞工保險財務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中央主管機關應至少每三年檢討勞保財務。

為避免債務免責規定損及勞工權益、勞保基金財務,初審通過條文增訂,勞保保費、滯納金排除債務免責相關法律。而修正條文施行前有未繳清保費及滯納金事實者,應適用排除債務免責規定,勞保局並依規定暫行拒絕給付;經繳清欠費後,勞保局應依規定發給。

另對於最低工資將調漲,勞動部十八日委託經濟部產發署辦理最低工資補貼方案,以不超過二十億元補貼受國際情勢影響的製造業,並將移工納入,協助以聘僱移工為主要群體的傳產及中小企業。

勞發署副署長陳世昌指出,明年最低工資補貼方案會參照以往新冠疫情期間曾辦理的基本工資補貼方案,補貼對象以受國際情勢影響的製造業廠商,且營運確實受影響者。他表示,這次經費由勞發署編列,由《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特別預算支應。至於補貼金額、時程等細節,後續待產發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