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備受社會關注的台六四線快速道路丟包致死案,新北地檢署於十三日偵結。檢方認定四十六歲的林姓多元計程車司機,對於無自救力之乘客負有保護義務,卻將其棄置於快速道路致遭輾斃,依刑法有義務者遺棄致死罪嫌提起公訴,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至於車輛輾過被害人的其他四名駕駛,所涉過失致死罪嫌則另案偵辦中。
檢方調查,車輛行經新北市中和區台六四線西向二十七點五公里處(往板橋方向)時,因溫男倒臥後座,林男明知對方處於無自救力狀態,仍在凌晨二時十九分許停車並且命令其下車。林男見溫男下車後倒臥於車尾車道,即逕自駕車離去。二時二十二分至三十一分許,溫男接連遭陳、邱、簡、魏等目名駕駛輾過,導致頭顱破裂、全身多處骨折,當場慘死。二十五歲的溫姓男子為政大雙主修畢業,於鐵路警察局服替代役,預計下月退伍。
新北地檢署日前三度傳喚林男,認其涉犯刑法遺棄致死罪,諭知新台幣二十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實施科技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