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備受社會矚目的麥當勞女工讀生疑遭前主管性侵後輕生案,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歷經近十個月續行偵查,於五日再度偵查終結。承辦檢察官仍認定涉案的李姓前主管犯罪嫌疑不足,第二度做出不起訴處分。由於此案為妨害性自主案件,依規定處分書類不得對外公開,檢方也不便說明具體理由。
全案源於一名年僅十七歲少女,於民國一一二年間在台北市士林區一家麥當勞門市工讀期間,疑似遭李姓主管利用排班職權長期性侵。家屬指控,犯行地點包括店內休息室、更衣室等監視器死角,時間長達約一年,導致少女罹患憂鬱症。
少女於一一三年三月向警方報案,並於同月二十五日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麥當勞公司後續組成調查小組,於同年五月六日認定性騷擾申訴成立,並於次日將李姓主管解僱。
然而,少女仍在一一三年十一月六日,從百齡橋墜入淡水河,被發現時已不幸離世。
警方於一一三年五月將全案移送士檢偵辦。檢方於民國一一四年四月七日首度偵查終結,因罪嫌不足對李男作出不起訴處分。死者母親不服,委任律師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定原偵查確有不完備之處,於一一四年五月九日將全案發回士檢續行偵查。
續查期間,檢方持續蒐證並傳喚相關人士,但根據調查結果,除了少女單一指證及其母親聽聞女兒轉述的證詞之外,並無其他如監視器畫面或客觀事證可做為補強證據。同時,李姓前主管到案後雖承認曾與少女有親密舉動,但堅稱雙方是「兩情相悅」,否認有任何違反意願強制行為。
檢方綜合所有事證,認為無法證明李男涉有強制性交等犯行,因此在二度偵結後,仍維持罪嫌不足的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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