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謊稱妻是國聚董事長 假借「綠油精建案」狠詐友人4630萬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林姓男子謊稱老婆是國聚建設董事長兼總經理,向周姓友人佯稱國聚買下的豐原區綠油精總部建案可投資,周因信任前後砸了四千六百三十萬元,後要求拿回本利林男卻消失,周這才驚覺上當;台中地院刑事依詐欺罪判林四年六月確定;民事判林應給付周四千六百三十萬元,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林男一0九年七月向周男謊稱自己妻子是國聚建設的董事長兼總經理,國聚在豐原區的「綠油精建案」妻子持有一成股份可轉給周投資,金額三千二百萬元,林為了取信對方還帶周到場解說施工進度,周上當前後匯了高達四千六百萬元給林。

後來周男需要款項催討投資款,林先是虛與委蛇佯稱答應還錢並簽還款字據,但又無故失約,周再向國聚查證,這才驚覺周妻根本不是建商董事長兼總經理。

台中地院刑事審理時,周否認詐欺辯稱是向林男借款。周則證稱,林聲稱妻子是國聚董事長,自己投資一股三千二百萬元,並約定年獲利百分之十,大概三年可完成並連本帶利拿回,後周又稱原物料上漲要再增加一千四百三十萬元,一一二年投資期到期,他也要求收回資金,林卻消失不接電話。

刑事庭查,周男傳「林董,我投資你綠油精區建設一事,今年七月三十日到期,看你如何準備還款於我,我將回收所有的資金」、「我不再投資了,你想辦法歸還我」,林也回「好,我原本就要跟你談這事了,下個月要請使用執照了。」與周證詞相符,林確實有施以詐術。

刑事庭認為,林詐欺所得達四千六百三十萬元,犯後否認沒和解,未見悔意,依詐欺取財罪判他四年六月,上訴後經台中高分院二審駁回,全案確定。周再提民事求償全額,但林經通知未到庭辯論,也沒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民事庭認為其求償有理由,判林應給付周四千六百三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