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訪造假踢鐵板!護理師虛報死者配合回診 遭判1年緩刑4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衛生局東勢區衛生所劉姓護士為了作業方便,明知沒有電話訪查潛伏結核感染的徐姓婦人,竟直接記載她在安養院、配合回診,殊不知徐婦早已死亡,後來醫院主動詢問下才曝光;台中地院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一年徒刑,緩刑四年,並應向公庫支付十萬元。

判決指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東勢區衛生所劉姓護理師,負責辦理「結核病追蹤管理」的「潛伏結核感染治療地段訪視」業務,去年一月十三日原本要打電話給劉姓老婦人,但偷懶沒打卻記載「案目前在安養院安養,規則配合回診及LBTI治療,無副作用不適」。

不料,一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衛生所另一名黃姓護理師,接獲醫院詢問劉姓老婦人為何沒有回診?因當時劉姓護理師出差,黃女打電話詢問安養院,才告知劉姓老婦人早已在一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過世,劉女造假的事情才爆發,劉女自首遭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劉女坦承不諱,並有衛生局政風室訪談紀錄、相關對話及醫療紀錄可佐,其犯罪事實明確,而劉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減刑。

中院審酌,劉是公務員,卻未能恪遵法令、依法行政,為圖一時作業方便犯案,考量她犯後主動向檢察官自首,審理時坦承等一切情狀,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她一年,緩刑四年,應向公庫支付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