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副刊〉林奕含的提問──給尚未打開或不願打開的可能讀者(下)

■森宇

思無邪的人愛上思有邪的人,這如何可能?若是可能,這種「愛」又是怎樣的一種愛?到這裡,我們才真正觸及林奕含思考與創作問題的中心。然而,她詰問的不只是這種愛的本質是什麼,她還詰問她自己:「我的整個小說,從李國華這個角色,到我的書寫行為本身,它都是非常巨大的詭辯,都是對藝術所謂真善美的質疑。」為什麼林奕含將自己的寫作經驗與界定為一種「詭辯」(sophistry)?不僅如此,她還感到自己的書寫是墮落、屈辱、不雅、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甚至說自己的書寫欲望是變態的。為什麼?

這個問題的答案有好幾個層次,以下分別由外而內談起。首先是「社會效用面」。林奕含知道,即便寫成了《房思琪》,但這樣的事仍在且仍將繼續發生。「我要做的不是報導文學,我無意也無力去改變社會的現況,我也不想與那些所謂大的詞連接,也不想與結構連接。」易言之,《房思琪》的書寫沒有社會效用,它沒有辦法讓誘姦不再發生。接著,則是「文學再現面」。不只外部的社會效用,對林奕含來說,《房思琪》的書寫在文學效果上也是可置疑的(doubtable),因為房思琪式的強暴「這麼大質量的暴力,它是不可能再現的」。

訪談只提到上述兩個層面的答案,但在我看來,最後還應該要有一個最為中心的「哲學思想面」。一般來說,極端的懷疑論在哲學上都是站不住腳的。我們可以考慮以下這個命題P:「所有的話語都是假話。」如果這個懷疑論的命題為真,那麼它將連自己的真也否定掉,因為它也是一句話語。在訪談中,我們可以找到一句和命題P類似的話語P’:「就像剝洋蔥一樣一層又一層,你沒有辦法去相信任何一個人的文字和為人,覺得世界上沒有什麼是可以相信的。」但無論這種懷疑的經驗是如何地真實,它在理論上就是無法證成的(unjustified)。除非我們完全不使用語言,否則我們其實沒能主張所有話語都是言不由衷、言而無信的。

這導致思琪的愛和奕含的書寫內部都蘊含著一個根本的矛盾,它不只是在經驗上、還包含在邏輯上都「終將走向毀滅且不可回頭」。而且林奕含顯然清楚地意識到,對這種愛的書寫欲望,實際上也是對浩浩湯湯已經超過五千年的語境及傳統的背叛。也因此,它墮落、屈辱、不雅、變態。但恰恰是這一種無法自證的愛和一種作為詭辯的書寫,你能說它們不精美,甚至,不美嗎?

這方才是林奕含最終的提問:一個從思無邪墮落而變得思有邪的人(房思琪),她在心中仍充滿誠實與柔情,還保有慾望、有愛,甚至到最後還有性的意義是什麼?這個問題是林奕含書寫的邏輯空間。而她對這個問題的答覆是:一個從思無邪墮落而變得思有邪的人,她對一個思有邪的人(李國華)的愛,並不必然是不真實的、不必然是不美的。在同一個意義上,林奕含還貼心地為讀者的欲望開脫:我們在對《房思琪》的閱讀中獲得了一種「審美的快感」,這種快感若非不道德(immoral),至少也是非道德的(amoral),但它在文學與藝術上卻是正當的(right)。

《房思琪》詭辯式的寫作始於對所謂真善美的質疑,然而,林奕含對傳統的解構(deconstruction)徹底嗎?從我的觀點來看,她的解構並不徹底,但卻帶著萬分的勇氣去扣問那(同時在邏輯與經驗上都)最艱難的問題:世界的背面,有什麼?那裡有真、有善、有美嗎?在那裡,文學和藝術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它們是誘姦的共犯,還是亙古不變的哲學精神和抒情傳統?

思琪與奕含,到底不是一位激進的懷疑論者。她們的愛與書寫始於對文學及藝術真善美的質疑,卻最終肯定了即便是在世界的背面,也有真、有善、有美。我們,乃至整個台灣社會,也有與之相稱的誠實、勇氣與柔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