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演梁育誌作案手法 幸被遏阻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一0九年間,馬來西亞籍的女大生於放學途中遭梁育誌性侵殺害,一度讓台南社會安全網震盪。全案纏訟多年歷經三審,梁最終無期徒刑定讞、逃過死刑判決。不想本月廿二日南市再傳街頭強擄女學生案件,所幸有見義勇為的民眾加上警方落實巡查、反應及時,以最快速度將犯嫌逮捕歸案,未讓蔡嫌成為第二個梁育誌。

遭殺害的鐘姓女大生並非梁育誌的第一個目標,梁於犯案前多次勘查現場,一0九年九月間,就曾於該案事發地點周邊,意圖將一名女大生拖走,幸當該名被害人極力反抗並呼救叫人,梁男才未得逞匆匆逃逸。

不想該次犯案卻讓梁得到「改進」經驗,同年十月廿八日,以麻繩打上「上吊結」用以控制鐘女,因擔心鍾女反抗呼叫,梁男竟直接收緊繩圈、痛下殺手,性侵得逞後將鐘女遺體棄置高雄阿蓮山區。

四月廿二日傍晚於永康擄走女高中生未遂的蔡男也是多次勘查地形、隨機挑選女性下手,而蔡嫌犯案前準備充分不僅體現在勘查地形,除犯案前將機車停放於一公里外,甚至還準備變裝衣物,下手地點緊鄰空地空屋,專案小組也不排除有就地性侵、變裝逃逸的可能,而蔡男尚欠有外債,擄人也許是為色也可能是為財。全案後續朝向何罪偵辦,仍需看現有跡證而定。

所幸被害女高中生足夠幸運,蔡嫌犯案當下一名路過男子見義勇為挺身而出,及時遏止蔡男獸行。且女高中生勇敢拍下歹徒身影記下特徵,加之轄區警方落實巡查,掌握車輛,專案小組偵蒐量能強大,迅速掌握蔡嫌身分,翌日就將蔡逮捕到案,但凡一個環節疏漏,後果恐不堪設想。

妨害性自主造成身心戕害重大、惡性重大,現行法條懲罰刑度不可謂不重,不論既遂未遂都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重刑,就情節手段而言,刑責最重也可能上看無期、死刑。現今偵查、醫療科技日新月異,法條持續更新修正,極需院、檢、警相關單位攜手聯防,嚇阻惡性暴力事件的出現與重演,還百姓安全與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