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產死胎 情侶棄屍罪各判5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一對年輕情侶去年在台中市商場時,女子突腹痛難耐竟在女廁內產下一名女嬰,二人發現孩子沒有哭聲死亡後,非但未求助反以垃圾袋包裹遺體帶回住處,埋進花盆後棄置社區中庭,直到屍水不斷滲出才又搬到公園丟棄,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二人任意遺棄死胎遺體,依遺棄屍體罪各判五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

起訴書指出,女子與男友去年六月十六日下午三時許,前往一處購物中心時,女子突然劇烈腹痛,隨即獨自進入地下一樓女廁產下一名女嬰,當時發現嬰兒出生後沒有哭聲,也沒有呼吸,認為生下死胎,男友隨後向商場清潔人員索取垃圾袋,女子則在廁所內清理血跡,再將女嬰遺體裝入垃圾袋中,若無其事搭乘公車離開。

途中,二人曾帶著裝有嬰屍袋子前往台中市南屯區一處公園廁所停留,之後返回住處竟將胎兒埋入空花盆內,再覆蓋泥土,直接擺放社區中庭,企圖掩人耳目,然而,幾天後花盆開始不斷滲出屍水並散發異味,二人擔心遭發現,六月二十日再度將埋有嬰屍盆栽搬離社區,偷偷丟棄在附近公園內。

整起案件直到女子後續因身體不適、腹痛前往醫院就診才曝光,法官認為,二人身為女嬰父母,卻未妥善處理遺體,顯見對生命終結欠缺基本尊重,考量二人均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依遺棄屍體罪各判處五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