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一名游姓女子三十一日駕駛轎車,凌晨一點三十分行經基市中正區和平橋頭時,因形跡可疑為基隆警方攔查。除發現游女是通緝犯外,還在游女轎車上發現大量毒品,經警方對她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測試,呈陽性反應,依法逮捕游女,製作筆錄後移送地檢署偵辦。基隆地檢署對游姓女子依法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基隆地院裁准。
經地檢署檢察官訊畢後,認定游女有多項毒品前科,仍在施用毒品後開車上路,足認她漠視施用毒品後開車的危害性,而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另外,游女屬通緝犯,故亦認為她有逃亡之虞,依刑事訴訟法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及同法預防性羈押的規定,在一日凌晨向基隆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基隆地檢署持續強調,台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地方檢察署,針對毒駕案件,抱持零容忍的態度,強力執法,從嚴偵辦,以期杜絕毒駕風氣漫延,守護國人交通安全及社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