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中州科技大學學務長柴鈁武、推廣教育中心藍姓女主任等人,為解決招生困難,赴烏干達以隱匿資訊的詐術,招募留學生來台,並將學生當作廉價勞工剝削,柴鈁武一審被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判五年六月,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二日二審宣判原判決撤銷,改判三年六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一0八年間中州科大學務長兼國際中心主任柴鈁武、推廣教育中心主任藍素鈴與人力仲介業者陳男等人,以招收外籍學生名義前往烏干達招生,由在烏干達開設飯店業者協助辦理招生說明會。
會中佯稱校方可提供獎學金,實習薪資所得足以支付學費及生活費用、償還來台旅費,甚至能存錢,藉此編織來台留學美夢,卻隱瞞學生來台仍須負擔必要生活費用、無法保證每人可獲得工作機會、可能從事勞力密集工作。
校方要求留學生在留學簽證面試時,隱瞞來台將打工,且陳述不實財力資訊。十六名留學生抵台後,校方除介紹工作外,也透過人力仲介,讓尚積欠龐大來台旅費的留學生被迫超時或夜間工作,淪為勞動剝削。
一一一年一月烏干達留學生在台超時工作案被揭露,檢方等單位介入偵辦後,將柴鈁武等三人依違反人口販運法等罪嫌起訴。
彰化地院一審審理後,一一三年六月間宣判,柴鈁武犯人口販運防制法詐術勞動剝削罪,處有期徒刑五年六月、併科罰金五十萬元,藍素鈴判五年、併科罰金七十萬元,陳男判有期徒刑二年、併科罰金六十萬元。
案經上訴台中分院審理後,昨日二審宣判撤銷原判決,柴鈁武改判三年六月、藍素鈴四年、陳男一年六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