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21日表示,含過量添加物的中國大陸製螺螄粉、辣條等零食違法輸入台灣情形猖獗。進口商僅需填報「大豆蛋白質食物調製品」即可直接輸入,且個人自用免驗輸入漏洞與電商平台審核責任均有待檢討。監察院促請衛福部、財政部關務署、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及數位發展部等4部會,應儘速研議統一輸入規定及防弊配套措施。
監察委員林文程、田秋堇透過新聞稿指出,非法輸入的中國製零食多為無生產日期、無廠家、無地址的「三無產品」,主要管道包括夾藏私運、虛報個人自用、違規郵包及旅客行李等。自民國112年至114年間,食藥署與各縣市衛生局雖查獲135家次非法販售中國大陸食品,卻皆無法真正查獲貨品實際來源與輸入渠道。
監委指出,大陸製零食未經經濟部許可進口,進口時應向國貿署申請專案許可,但現行報關制度導致誤報情況頻繁。例如,大陸製辣條若申報為「其他未列名食物調製品」,需專案許可;若申報為「大豆蛋白質食物調製品」,則可直接進口,形成監管漏洞。關務署、國貿署及食藥署應針對爭議食品統一輸入規範。
此外,小額個人自用免驗輸入制度被濫用,自民國114年以來,衛福部查獲多起以自用名義輸入未經查驗食品並違規轉售的案例,顯示需檢討該制度的限制與審核。
針對網路電商平台的問題,監委指出政府查處《食安法》違規案件僅由衛福部協調下架,未明確賦予電商平台審核責任,且無連帶罰則。數發部表示其僅負責溝通,實質規範仍由各主管機關負責。監委建議電商平台應承擔公共責任,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案》,強化事前審核及來源揭露義務,以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