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飯跟騷 衛福部:可申請保護令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汶汶20日在私人攝影棚拍攝活動突遭人持刀攻擊,刀傷約長5公分,暫無生命危險。衛福部提醒,不論是藝人或一般民眾,遇到被跟蹤等私生飯行為,可報警申請保護令,保障人身安全。

汶汶遭襲,警方初查,動手的是長期追蹤啦啦隊的52歲許姓男子,許男無固定職業且單身未婚,疑不滿曾被限制參加活動而行凶,許男曾犯下多起竊盜案且曾因病就醫,並累積10餘份醫療診斷證明文件。

許姓男子被起底為汶汶的私生飯,更有其他粉絲發現汶汶今年2月曾在Instagram發布限時動態,要求私生飯不要再跟蹤她。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郭彩榕昨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如果在今年2月前,被害人已出現遭加害人跟蹤的跡象,其實就可報警處理。

郭彩榕指出,警方可先開立「書面告誡」,書面告誡的目的,就是禁止加害人再對被害人進行跟蹤或騷擾行為。若加害人仍持續違反,就可依跟蹤騷擾防制法(簡稱跟騷法),進一步申請保護令。

郭彩榕解釋,「跟騷保護令」適用於沒有特定關係,但因單方面追求、性或性別相關因素而產生的跟蹤騷擾行為。

針對啦啦隊女孩受傷事件,郭彩榕指出,受害者可選擇報警或提告;若受害者擔心人身安全,也可請警方介入協助,核發書面告誡或申請保護令,保護令效期最長為2年。真正的粉絲行為與私生飯跟蹤騷擾應明確區分。

郭彩榕強調,跟騷行為是已超過一般人可以容忍的界線,必要時應尋求警方協助;這類單方面的迷戀或追求,甚至可能演變為追求不成後的報復行為。

「私生飯」(Sasaeng fan)一詞源自韓國娛樂圈次文化用語,專指行為極端、嚴重侵犯明星私人生活的瘋狂粉絲。私生飯的行徑往往逾越道德與法律界線,對藝人造成極大困擾與安全威脅,包含貼身跟蹤、入侵私人空間或激進舉動。

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民國114年警察機關受(處)理跟蹤騷擾防制法案件2954件,其中一般跟騷案件1995件、占67.5%,家暴跟騷案件959件、占32.5%。近3年一般跟騷案件呈上升趨勢,家暴跟騷案件則呈下降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