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
去年從泰國以航空包裹夾藏超過二公斤大麻來台的走私案,再有共犯遭判刑。繼負責在台報關、接貨的尤姓男子遭台南地院判刑五年八個月後,負責泰國端寄送毒品的戴姓男子,台南地院廿七日依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戴男與尤男明知大麻屬第二級毒品及管制進出口物品,仍共同策劃從泰國走私大麻來台。
兩人分工由戴男在泰國處理大麻包裹,並提供台南市中西區一間商務旅館作為收貨地點,以及利用他人遺失的健保卡供申請EZWay(包裹實名認證制度)報關;尤男則負責在台辦理報關及接收包裹作業。戴男將六十三包大麻煙草夾藏於食品雜貨內,以航空包裹寄送來台,去年九月十一日入境時遭台北關查獲,經鑑定為第二級毒品大麻,驗前淨重為二千一百二十三點八八公克。檢警隨後循線配合物流配送追查,尤男於同月十六日前往收取包裹後遭逮捕,戴男也因此被循線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