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紅案 檢求重刑罰12億

記者蔣謙正、陸瓊娟∕高雄報導

津棧公司出售含蘇丹紅辣椒粉等產品違食安法案,高雄地檢署起訴實際負責人李彥廷等六人及相關的六間公司,同時聲請沒收犯罪所得三千九百九十四萬元,建請法官對相關公司共罰十二億元並從重量刑。收押中的李彥廷移審法院後傍晚裁定兩百萬元交保,李在親友籌足保金後獲釋。

雄檢九日指出,檢察官審酌李彥廷身兼多間公司實際負責人,且公司為國內辣椒粉、冬菜等食品大宗上游供應商,但卻罔顧其應有社會責任、消費大眾身體健康,且還換櫃改標、更換送檢樣本等,據此建請高雄地方法院予以從重量刑,並科以李彥廷名下六間公司各二億元罰金、共計十二億元。

檢方調查,李彥廷(四十七歲)為八家公司實際負責人,並同時擔任中國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由中國公司進口原料到台灣加工;李彥廷與吳姓前妻胞姊進口中國辣椒粉時遭驗出蘇丹色素三號,貨櫃退運後二人將辣椒粉改裝到不同貨櫃內,再以其他公司名義申報入關,並將摻有蘇丹色素的辣椒粉賣給國內下游廠商。

檢方指出,李彥廷等人陸續將青辣粉、辣椒粉出售給下游廠商小磨坊公司、松井公司,並被驗出蘇丹紅退貨後,不僅未將同批號食品銷毀,反而轉知員工賣給另一家下游廠商。檢調並查出,李彥廷等人除在報關時改標製造廠規避邊境檢查,還挑選沒摻有蘇丹紅辣椒粉香料樣品送檢,以取得合格報告,甚至若有下游廠商自行採樣送檢,李彥廷還會指示員工更換樣品,統計至今年二月底以此手法共銷售九萬九千五百五十八公斤相關商品,總銷售額破千萬元。

李彥廷並自民國一一0年三月起以集團釜山公司名義進口中國製造冬菜,並改標假冒為台灣高麗菜製作的產品,再出貨至實體店家或於「牛王」平台及「初衣食伍公司」電商平台網頁上行銷;甚至詐騙知名美食節目主持人詹姆士公司,對其銷售中國進口加工生產的香麻辣粉牟利千萬。

全案爆發後,李彥廷為掩飾犯罪所得,還指示吳姓前妻與公司員工提領新台幣二八三一萬多元藏匿,目前檢調除從吳姓前妻住處天花板扣得約二一六0萬元、李彥廷交付律師的二百萬元外,其餘款項均下落不明。

高雄地檢署偵辦期間,查扣李彥廷名下財產共一億三千四百八十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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