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走過疫情,最後一道口罩令將自19日起解禁!疾管署製作「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提醒民眾仍要注意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遵循及落實手部衛生的好習慣,可以保護自己、親人和醫療人員。
疾管署公告於5月19日起,調整醫療照護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口罩令正式全面解禁。惟鑑於醫療照護機構是包含多種微生物的複雜環境,且病人或是住民多為慢性疾病或免疫力低下等高風險族群,一旦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容易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
為防範呼吸道疾病於機構內傳播,因應口罩令解禁後,疾管署也製作「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對於民眾在醫療照護機構建議應佩戴口罩的情境,包括:有疑似或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應佩戴口罩。
其次,過去1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第3、本身為免疫力低下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第4、探視或照護疑似或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時;第5、當醫療照護機構依社區疫情及機構內傳播風險評估,規範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第6、當國家防疫政策或主管機關規定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均應佩戴口罩。
疾管署提醒,呼吸道傳染病感染者可能症狀不明顯或生病前即有傳染力,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遮蓋口鼻,可以防止呼吸道分泌物散播。另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並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