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臉A片撈千萬 網紅小玉入監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本名朱玉宸的網紅「小玉」涉嫌與莊姓助理合作,利用深偽AI技術,剪接變臉知名人物,製作色情影片牟利,包括多名議員、立委以及藝人受害,法院判刑五年有期徒刑定讞,另一年八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朱玉宸二十九日現身新北地檢署報到執行時,除向被害人道歉,也希望大家以他為戒「歹路不要行」。

判決指出,朱玉宸與助理藉合成上百名知名藝人、網紅或政治人物的猥褻影片,在其粉絲專頁內以散布、播送的方式,牟取一千三百三十八餘萬元的不法利益,一審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一百一十九罪,各判五月,合併應執行五年六月,得易科罰金一百九十八萬。

案件上訴二審,高院認為朱玉宸利用公眾人物名氣,濫用變臉軟體,嚴重侵害人性尊嚴及名譽,將已提告誹謗的八十三罪各改判七個月,合併應執行五年刑期,另三十六罪改判六月,併判一年八月,得易科罰金六十萬。最高法院認為二審量刑符合比例與罪刑相當原則,日前駁回朱玉宸上訴,全案定讞。

朱玉宸二十九日現身新北檢執行科,除了向被害人道歉,強調會積極談和解、彌補被害人,同時也呼籲「歹路不要走」,要大家以他為戒,不要犯罪,因為不知道後面會付出什麼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