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打手槍加價想性交變硬上 被依強制性交判3年2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李姓男子上同志交友網約男網友上汽車旅館,對方表明僅願打手槍,因李提議可加價,他一度答應性交又反悔拒絕,李不顧其反對硬上得逞,犯後辯稱有經男網友同意,且自己有慢性脊椎炎,無法從事激烈性行為,台中地院比對二人身形、證詞不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判李男三年二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李男一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同志交友網,發現有男網友張貼「找同樣高中生互打」等訊息,李就和對方表示可用一千元由對方打手槍,但男網友也表明不接受性行為,雙方當晚就約上汽車旅館。

李男並要男網友替他舔乳頭、撫摸生殖器及口交,還說可以再加價提議性交,對方起初雖答應願嘗試,隨後被李用口罩矇住雙眼,男網友又心生畏懼反悔不同意,李竟不顧他明確拒絕仍硬上得逞,事後男網友報警驗傷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時,李矢口否認性侵,辯稱事前有得到男網友同意,其辯護人也說,李男有給予對方思考時間並徵得同意,男網友沒收到錢才提告,且李男有慢性脊椎炎,無法為激烈性交行為,男網友是年輕男性,有相當力氣抵抗。

男網友供稱,當初只想打手槍,因李說配合的話可以給更多錢,二千元、三千元都沒問題,他才免強口交,並想說配合度高一點可獲更多錢,曾一度答應性交,後來還是覺得沒辦法卻遭硬上。

法院查,李男身高約一七五公分、體重九十公斤,男網友身高一六六公分、體重約六十公斤,可見雙方體型差距大,李有體型優勢可輕易壓制對方,不採信其辯詞。

法院審酌,李男雖一度獲男網友同意性交,但明知對方已改變心意拒絕仍硬上,造成他身心受創,犯後又否認,依強制性交罪判他三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