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台中車站內酒後發酒瘋 囂張狠揍鐵警副所長 判拘役55日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四十六歲陳姓男子有多起酒駕前科,今年四月又情緒不穩竟在台鐵台中舊站園區內發酒瘋,拿現場業者的木椅、花架亂砸裝置藝術,還毆傷店家林姓課長,連鐵警台中分駐所張姓副所長到場處理,陳還囂張朝張臉部揮拳,打傷張眼球、眼眶,台中地院依妨害公務、傷害等三罪判他拘役五十五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男今年四月二十三日晚上七時多在台鐵台中舊站月台時,因酒後情緒不穩,竟拿現場鐵道文化園區商家的木椅、花架,敲打擺放現場的裝置藝術,業者營業部林姓課長前往制止時,陳還揮拳揍了林臉部,釀林鼻子、嘴唇及手肘都受傷。

鐵路警察台中分局台中分駐所張姓副所長獲報到場,陳仍情緒激動,明知對方是身穿制服、執行公務的警員,又揮拳痛毆張的臉,造成張眼球、眼匡鈍傷,眼鏡也被打壞,當場被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

檢方偵訊時,陳均坦承不諱,並有林姓課長、張姓副所長證詞及驗傷紀錄、現場監視器等可佐,偵結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及毀損嫌起訴他。

台中地院審酌,陳男不以理性排解情緒,酒後毀損業者價值約七千元的木椅、花架,又痛毆林姓課長、張姓副所長,考量他犯後坦承但沒有和解,依毀損、傷害、妨害公務等三罪,各判他拘役十五日、二十五日、二十五日,三罪應執行拘役五十五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