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涉替台北市議員林杏兒行賄一案,現正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中,合議庭日前再次裁定,自十三日起限制蕭景田出境、出海八個月。
此案源起前年選舉前夕,蕭景田被查出以每票一萬元替當時國民黨市議員候選人林杏兒向多名里長行賄,行賄金額累計達十一萬元,期間蕭景田還向受賄者表明「幫忙支持一下」。檢方偵結全案,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投票行賄罪起訴蕭景田,由於,該罪最重可判處十年徒刑,蕭景田遭限制出境出海。
此次再裁定限制蕭景田出境、出海,合議庭指出,是基於多方面考量,目前仍認定蕭景田犯投票行賄罪,且鑒於蕭景田長期從事政商活動,相較於常人,他出境後滯留海外的可能性偏高,再加上查無不利逃亡的身體疾病。
儘管辯護人聲稱蕭景田年事已高,在台擁有一定社經地位,家庭、事業重心均在台灣,斷無孤身?留海外潛逃不歸的可能,也不存在逃亡動機與必要,但合議庭依舊判定蕭有逃亡之虞,日前再次裁定自一月十三日起限制蕭景田出境、出海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