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陳姓男子與一名身分不詳男子,為使郭台銘達到總統連署門檻,在網路群組傳送收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之訊息,涉嫌以二千元向他人購買二二六人的個人資料,再由該不詳男子冒用其中一一四人名義偽造連署書,彰化地院審結,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將他判處九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陳男及身分不詳之某成年人,為使郭台銘、賴佩霞得以達到連署門檻,由陳於一一二年十月十六日晚間,以通訊軟體在群組內,傳送收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之訊息。嗣一名男子傳送訊息聯繫陳,二人約定由陳以二千元向該男購買約二百組不知情之人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照片檔案。
經該男傳送內含近二百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照片檔案給陳,陳即委由不知情之朱男到超商以條碼繳費方式,支付二千元給陳。
之後,該男陸續傳送零星不知情之人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照片檔案給陳,共有二二六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照片等檔案,再由身分不詳之某成年人冒用其中一一四人之名義,偽造不實連署書而行使之。 被告否認犯行,辯稱本案並非他所為,他把帳號交給朱男使用,再把驗證碼告訴朱男,當時他不知道收購身分證這麼嚴重等語。
法院審酌被告陳男夥同身分不詳之某成年人未經他人同意無故蒐集、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偽造連署書而行使之,不但損害本案各該告訴人、被害人之權益,並危害國家選舉制度之公平與正確性,應予非難等情,量處九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