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台南市第七十八期北區興港(中華北路近大港橋)自辦市地重劃區自民國八十九年九月間核准成立籌備會,辦理重劃業務,重劃工程於民國一0六年六月間完成工程進度七成查核,至今工程進度雖達近九成,卻仍未竣工,其重劃行政及工程進度皆停滯不前,廢弛重劃業務情節重大,地政局限期要求整理,維護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地政局表示,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請重劃會於今年七月底前完成整理,並完成改(補)選理監事事宜,以行重劃業務,維護土地所有權人權益,若未依限完成整理,地政局將續依相關規定進行重劃會解散處分。
經查,台南市第七十八期興港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因理事長在重劃區內所持有土地面積未符獎勵重劃辦法相關規定,且理事會成員也有理事已故情況,造成理事會的理事人數未符獎勵重劃辦法規定,因而理事會組成不符法令規定,也無法正常運作,廢弛重劃業務,導致土地所有權人無法地盡其用,影響台南市都市發展,情節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