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網站代理商涉選舉賭盤 獲利一萬六遭判三月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李姓男子前於「西雅圖賭博娛樂城」網站代理商,一一二年七月間開設選舉賭盤,針對一一三年總統副總統大選投票率與不特定多數人對賭,九月底就遭查獲,李男雖然僅領取一萬六千元報酬,但其所為涉意圖營利以總統選舉結果為標的聚眾賭博罪,台南地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月,褫奪公權一年,緩刑二年並須向公庫支付五萬元。

李前成為賭博網站代理商,於台南住處經營網路賭場,賭客可透過其提供註冊連結登入網站,並將新台幣儲值為賭博點數,賭博點數可用於電子遊戲、百家樂等棋牌遊戲,也可在網內以一一三年總統副總統大選投票率為標的。

開票當日投票率若為七成以上,賠率為一點九,如若低於七成,賠率則為一點八,賭客下注與網站對賭輸贏結算,李男可依網站設定抽佣比率獲得利益。

案經苗栗檢方起訴,李男供稱其於一一二年七月加入成為該網站代理商,領得報酬一萬六千元,但其不知該網站有開設選舉賭盤等。然而根據證人傳送選舉賭盤截圖並詢問玩法、賠率等細節,李男有回應解答,檢方也認李對於選舉賭盤並非不知情,其辯詞不足採信。

苗栗檢方認李以總統副總統選舉結果為標的而供給賭博場所及意圖營利聚眾賭博、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及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等罪嫌,為賭博網站共同正犯,,建請從重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罪處斷。

台南地院審酌,認李為謀取不法利益,開設選舉賭盤,助長社會投機僥倖賭博歪風,破壞社會善良風俗,衡量李後坦承犯行、尚知悔悟,就本案分工、犯罪時間、所獲不法利益等,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月,褫奪公權一年,緩刑二年並須向公庫支付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