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二分局連姓小隊長涉嫌洩密,台中地檢署偵辦相牽連案件,以他涉有重嫌,十七日指揮調查局等單位搜索連男時任第五分局等地,初步將連一人列被告,同時傳訊七名證人,十八日依洩密罪嫌命連員十萬元交保。市警局表示,本案為自清自檢報警政署案件。
中檢偵辦案件時,發現連男在之前的案件中,疑與被列為治平對象的其他被告有不正當接觸,涉及洩漏偵辦機密。
連員先前時任市警五分局,因六年條款近期才調任二分局,中檢十七日指揮市警局、警政署政風室、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單位,兵分多路搜索,包括五分局辦公室、連員住處等,依被告身分傳訊連到案,另也通知七名證人。十八日以連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依洩密罪嫌令他十萬元交保。
市警局表示,本案是自清自檢發現,並陳報警政署政風室,也報請台中地檢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