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鈕承澤假釋獲准 預計22日出獄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導演鈕承澤因性侵判刑四年定讞,民國一一0年十一月底入監服刑。日前,鈕承澤第四度申請假釋獲准。台灣高等法院二十一日裁定,鈕承澤假釋中付保護管束。法務部矯正署則說,預計二十二日中午鈕承澤假釋出獄。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稿指出,受刑人鈕承澤因妨害性自主案件,先後經判刑及執行,經法務部矯正署核准假釋,檢察官依刑法、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高院合議庭審核卷附法務部矯正署核准假釋函等文件後,認為檢察官聲請於法有據,所以,做出上述的裁定。

全案起於,民國一0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鈕承澤擔任電影「跑馬」劇組導演,在一場聚會結束後,不顧女性工作人員反抗,性侵得逞。一、二審均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於民國一一0年九月駁回上訴定讞。

法務部矯正署表示,在收到地檢署的執行保護管束命令後,預計二十二日中午鈕承澤即可假釋出獄。按規定,鈕承澤獲釋後,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地檢署觀護人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