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旅宿業稽查 未發現違規

 

春節將屆,南市觀光旅遊局會同消保官,二十一日針對旅宿業展開稽查宣導作業。(觀光旅遊局提供)

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春節連續假期即將到來,為確保住宿品質及旅客權益,南市觀光旅遊局會同消保官,二十一日針對旅宿業展開稽查宣導作業,目前並未發現違規情況。

旅宿業稽查宣導作業重點檢查項目包括:實收房價是否超過備查房價、訂房定金退還是否符合定型化契約規定。

市府觀光旅遊局長林國華表示,旅館、民宿申請設立登記時,需依規定申報房價並經備查。在春節、暑假或連續假期等高峰期間,旅宿業者實際收取的房價不得超過備查房價。旅客入住前可上交通部觀光署的台灣旅宿網、台南市政府的台南旅遊網,查詢合法旅宿資訊。

若旅宿業者實際收取房費超過備查房價,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處以一萬至五萬元不等罰鍰。林國華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他也提醒旅客,若遇消費爭議,可透過行政院消保處線上申訴系統,或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