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進違證交法起訴 求刑五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光金控及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涉嫌在經營「新板傑仕堡」期間,提供不當資金,致使新光人壽蒙受接近新台幣一億元的損失。新北地檢署二十一日依違反保險法特別背信罪及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罪起訴吳東進,並向法院具體求刑五年。

檢方指出,吳東進在新光人壽獲得土地地上權並投資興建「新板傑仕堡」後,涉嫌將大樓空間挪作他用,並未充分顧及新光人壽的最大利益,而是將空間及裝潢費用用於打造由其名下的「傑仕堡健身公司」經營的豪華健身房。此舉明顯違背了對股東及公司負有的忠誠義務,並混淆了新光人壽與傑仕堡健身公司之間的財務與經營利益,對新光人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除了吳東進外,同案還有三名新光人壽高層被起訴,包括不動產管理部前副總經理盧麒堯、林偉傑及資深協理張良梓。檢方認為這三人作為新光人壽的高階管理人員,配合長官違法操作,造成新光人壽約九千九百四十七萬元的經濟損失,對新光金控及新光人壽的經營造成了深遠的負面影響。

檢察官表示,吳東進年近八十歲,綜合考量其年事已高、犯行及損害程度,檢方對吳東進具體求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