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被遭檢方起訴,台北地院依貪汙罪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重刑,高虹安上訴,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本案存在牴觸憲法的疑慮,日前裁定停止審理,高檢署不服提抗告,高院二十一日駁回抗告、不得抗告。
檢方在抗告書中指出,高院在停審裁定中提及「本裁定不得抗告」的說明,顯然與刑法第二九八條之一的立法意旨相違背,檢方主張此裁定應接受上級法院審查,要求撤銷原裁定並另行為適法裁定。高院日前已駁回抗告、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