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導演鈕承澤因性侵判刑四年定讞,民國一一0年底於花蓮監獄服刑,服刑三年五個月後日前四度申請假釋終獲准。據了解,台北地檢署與花蓮監獄聯繫後,採「春節專案」加快速度辦理,鈕承澤最快今天上午即可出獄,但出獄後要在二十四小時至北檢執行科報到。
矯正署證實,鈕承澤將於二十三日上午九時釋放,確定可以回家吃團圓飯。鈕承澤預計今天上午從花監假釋出監,他不同於一般假釋性侵犯「不用佩戴電子腳鐐監控」,花監解釋,「鈕承澤獄中表現、績效良好外,且犯刑是個案,評估身心理狀態正常,假釋只需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