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去年九月起偵辦台中市警第六分局官警涉嫌接受「警友」關說,查出時任派出所長的金桂明等人,受人請託由員警將白單改開紅單,並代違規人繳納罰單,二十二日第二波起訴金桂明等十五人,全案共起訴三十一人。
檢方查出,金桂明等十五人均明知員警取締違規停車時,若駕駛人不在場時,執行人員應視違規事實,於違規停車逕行舉發開出逕舉單(俗稱白單),再回派出所交由交通警察大隊按取締內容寄發「台中市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俗稱紅單)予違規車輛車主。
但有十九名車主或實際駕駛人,為警友會成員、親友,收到白單後請託金桂明、李科甲處理,二人指示洪姓等員警,將已開立白單違法「改單」,或出具不實職務報告,虛偽表示違規照片已毀損、遺失而「銷單」,使李科甲代為繳納時可以繳納較少罰鍰。
全案經檢方偵辦後,昨日將金桂明等十五人追加起訴,因第一波已起訴李科甲等十八人,此次其中二名被告重複,全案合計起訴被告三十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