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三年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申請期限延長至3/3止

 

一一三年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期限延長至三月三日止。 (記者王正平翻攝)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為緩解中、重度失能民眾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的經濟負擔及降低家庭照顧壓力,高雄市自去年七月起分別由社會局及衛生局受理民眾申請一一三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衛生局指出,受理申請第二階段原訂今年三月一日止,適逢二月二十八日國定假日及週末,申請期限順延至三月三日止。

衛生局指出,第一階段截至一一三年十二月該局受理申請計二千一百三十人,第二階段申請期限順延至三月三日,該局呼籲於期限內由使用機構者本人或機構簽約人儘速提出申請,若未及於三月三日前申請者,將不予受理。

衛生局指出,中、重度失能民眾入住依法設立各類住宿式服務機構,包含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及提供住宿式服務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衛生局呼籲入住機構且符合資格者,備妥收據、契約書等相關書面文件提出補助申請,高雄市提供臨櫃、郵寄及機構代收代送等多元申請管道,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詢長照服務專線一九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