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貪 百萬交保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民進黨籍台北市中山、大同區市議員陳怡君涉嫌利用親友擔任人頭,從民國一0八年至一一四年間詐領助理補助費達三百萬餘元,士檢十二日指揮調查局展開大規模搜索,並約談陳怡君等七人到案,檢察官經複訊後在十三日清晨對陳怡君及其張姓女辦公室主任聲押,同案其他被告則各以一萬至五十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士林地方法院昨下午召開羈押庭後,裁定陳怡君一百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張姓女辦公室主任收押。

檢調單位調查發現,陳怡君涉嫌自民國一0八年起,以胞弟、弟媳洪女、議會辦公室張姓主任的胞姊及一名賀姓前員工充當人頭,向台北市議會申報助理補助費,卻未實際聘用這些人從事助理工作。

十二日由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展開大規模搜索,範圍涵蓋陳姓議員、張姓、楊姓助理及多名人頭助理的住居所、辦公處所及議員服務處等共計十三處地點。

士林地檢署漏夜複訊後,認定陳怡君及張姓女辦公室主任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並有勾串之虞,於十三日清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同案其他被告部分,士檢十二日晚間訊後,諭令陳怡君的賀姓前員工以五十萬元交保,胞弟及洪姓弟媳各以一萬元交保,張女的胞姊則以三十萬元交保。議會研究室楊姓男主任原裁定六十萬元交保,後降保為二十四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