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張翔、湯朝村∕嘉義報導
嘉義縣警局保安科劉姓警務員涉嫌販賣安非他命,十四日遭台北市警方查獲送辦,縣警局記兩大過予以免職處分。嘉義市陳姓、嘉義縣童姓員警則遭控與二手車商、代辦業者合作,將違規超速「吊扣」牌照罰單開立為「吊銷」罰單,嘉義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兩員警與四名業者。
嘉義縣警局保安科四十二歲劉姓警務員從警十餘年,曾擔任分局巡官及派出所長,但性格較為孤僻,鮮少與同事交流。縣警局年初發現他疑似因財務問題,透過網路販賣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並採取面交或郵寄方式交易,遂報請嘉義地檢署指揮偵辦。
警方原本計畫蒐集完整證據後展開搜索與逮捕行動,未料案件提前曝光,劉員十四日休假期間在嘉義市西區與買家進行毒品交易時,當場遭台北市警方查獲。
另外,洪姓二手車商找上陳姓員警,雙方相約時間、地點,由陳員到指定地點開立吊銷牌照的舉發通知單;後來,傅姓代辦業者、李姓二手車商也透過朋友認識陳員,進行多次同樣犯罪手法,讓原被吊扣車輛的車主得以免除三至十二個月無法使用車輛的無形利益,業者得以向車主收取代辦費用。陳姓員警自一0九年一月至一一0年十二月間,與洪男、傅男及李男合作計三十一起。
而原在民雄警分局服務的童姓員警於一一一年間退休。他涉嫌協助熟識的陳姓二手車商在指定地點開立吊銷牌照的舉發通知單,車商因而獲得免除吊扣期間無法使用車輛的不法利益,雙方分別在一一0、一一一年間合作兩件。
檢方表示,陳員、童員涉及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違背主管、監督事務圖利他人等罪嫌,洪男等四名業者涉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嫌,陳員、童員於偵查中自白,沒有不法獲利,建請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