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團膳抽查 2業者4食材過期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19日公布供應校園午餐團膳業者稽查專案結果,共抽樣243件午餐成品及半成品,及76件豬肉原料檢驗都符合標準,但卻有2家業者被發現共儲存4項過期食材原料,依法每項過期品處以6萬元罰款。

食藥署指出,1供應校園午餐團膳業者稽查配合學校開學時程,第2階段執行期間為11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經抽樣243件午餐成品及半成品檢驗是否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或添加物使用等規定,以及抽樣76件豬肉原料檢驗乙型受體素,結果皆符合規定。同時針對校園午餐食材所使用之豬肉原料原產地來源資訊部分,衛生局稽查人員總計查核209件午餐成品或菜餚,皆依規定揭露豬肉原料原產地資訊。

本次總計查核供應校園午餐團膳業者247家次,由衛生局稽查人員實地查核業者生產環境及製程衛生,發現有2家業者存放過期之食品原料,其中台北市冠冕餐盒公司之冷凍庫中貯存過期的馬自拉隻色乳酪絲共3項食品原料過期,被處以18萬元罰款;新竹市偉珍公司之味料架上則查獲過期的柳橙風味糖漿,被處以6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