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芬簽航空協議 與北歐首建空運航網

 

台灣與芬蘭正式簽訂航空服務協議,這也是首度與北歐建立空運航網關係。(民航局提供)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民航局指出,我與芬蘭於二月二十七日在芬蘭赫爾辛基簽署航空服務協議,未來我與芬蘭航空業者每週飛航客、貨運航班各十四班,這也是我國在北歐首度建立空運航網。

民航局表示,台芬(芬蘭)航空服務協議是由民航局長何淑萍及芬蘭民航局長Jari Pontinen 在芬蘭赫爾辛基完成簽署,為我國與北歐國家第一個簽署的航空服務協議,未來台芬雙方可指定多家航空公司,飛航由台灣經停任何中間點至芬蘭之客、貨運航班,客、貨容量班次各為每週十四班,且都享有中間點第五航權。

民航局長何淑萍表示,芬蘭位處北歐重要地理位置,此次國籍華航、長榮、星宇航空公司也透過與芬蘭業者交流,實地瞭解芬蘭的航空市場,目前國籍業者與芬蘭航空已在既有歐洲營運航點聯營合作,鼓勵雙方航空公司於航空服務協議簽署後,雙方業者可持續進行共用班號等合作方式,深化台灣與芬蘭間的空運往來,未來亦可視市場需求開闢台芬航線,逐步拓展北歐航網。

民航局表示,航空運輸作為全球旅運及經貿往來的動力,台芬航空服務協議之簽署為雙方航空公司帶來拓展航網的新契機,更有助國籍航空公司開發北歐新市場,有利雙方商旅觀光往來,並帶動整個北歐與台灣間的空運與經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