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陳姓里長邀里民前往中國北京接受落地招待後,又率三名里長組團前往廈門,高雄地檢署依反滲透法起訴陳姓等四名里長,但高雄地方法院認定四名里長的行程未聊到選舉及政治議題,認檢方舉證不足,四名里長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高雄市一名陳姓里長以僅須自付新台幣一萬七千五百元即可赴中國北京旅遊六天五夜,招攬三十一名里民於一一二年九月間前往北京接受石景山區台辦落地招待,並參訪當地著名景點,陳姓里長還被控抽取佣金牟利。該名陳姓里長隨後於三個月後與三名里長自付交通費六千元,參加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務辦公室落地招待廈門旅遊團,落地招待內容包含食宿及著名景點行程,並與翔安區台辦人員餐聚時,對團員宣傳「兩岸一家親」政治理念。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姓里長辯稱北京團這種兩岸交流團已行之有年,且出遊期間沒有批評台灣政局、政治生態,也沒有要求團員要投給誰或特定政黨。且北京團時間與總統大選時間相隔甚久,檢察官未證明陳姓里長有收賄,「兩岸一家親」這種政治口號,也不等於要求在選舉中支持國民黨總統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