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綠能弊案 蘇坤煌、蘇俊仁羈押抗告遭駁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鹽綠能弊案起訴移審法院後,現仍有三名被告被裁定接續羈押,包括前董事長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與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其中蘇坤煌、蘇俊仁提抗告,希望撤銷裁定改為交保,惟法官認為,現今通訊軟體技術具便捷、迅速、私密特性,兩人有可能透過通訊軟體與共犯、證人聯繫進行勾串或影響其陳述,為確保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順利進行,仍有羈押必要,廿五日駁回抗告。

蘇坤煌抗告稱,配合檢調偵辦時,其中難免因時間久遠、欠缺資料文件無從審究比對下,而有記憶不清或遺忘,不應以其所供稍有與事證未盡相符之處,逕認定有逃避或減輕刑責企圖。起訴前,也已自動繳交犯罪所得兩百萬元,且台鹽公司對他名下財產進行假扣押,扣押債權金額一千萬元,他幾乎身無分文,且長期有高血壓及心臟節律不整等宿疾,實無任何理由,更無能力逃亡。

蘇俊仁則主張,原審裁定同案被告戴妤倩交保,自己涉案情節較輕卻被裁定羈押禁見,原審顯然並未斟酌他較戴妤倩涉案情節為輕之事實,而以是否認罪做為羈押與否的考量,不僅違反無罪推定原則,更使羈押可能淪為押人取供手段,侵害其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