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涉嫌持有大量兒少性影像案,台灣高等法院二十六日首度開庭。黃子佼改口部分認罪,庭訊後離場時向媒體鞠躬示意,但未回應任何提問。全案一審原判八個月徒刑,併科罰金十萬元,因上訴進入二審程序,法官諭知下次開庭時間為五月十四日。
黃子佼去年因捲入「MeToo」風波,遭檢方搜索時發現其硬碟中存有二千二百五十九部未成年性影像,來源為非法論壇「創意私房」。一審台北地院認定,他自一0二年起成為該論壇高級會員,持續購買性影像,受害者年齡介於十至十七歲,共三十五人。儘管黃子佼偵查初期坦承犯行,後又改口否認,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被判刑八個月。
二審開庭時,黃子佼對「持有兒少性影像」部分認罪,但針對追加的違反《個資法》指控(涉公開被害人資訊)仍爭執「是否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委任律師當庭要求黃子佼除下架影像外,應賠償二千萬元成立公益基金會,協助受害者。
開庭前,一名女子於法院外舉牌「重懲變態、獵童產業」,批評黃子佼行為助長非法產業鏈,呼籲司法嚴懲。輿論也質疑其演藝圈復出可能性,而妻子孟耿如近期參與的戲劇《與惡2》也因風波刪減其戲份。
高院將於五月十四日續審,焦點在黃子佼是否與被害人和解,以及法院對其認罪態度的量刑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