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擔任立委期間,被時任立委賴香伶的巫姓女助理指控「不斷朝我身體上下打量」、「將手放在我的大腿的左手上」,邱提告要求巫女賠償六十萬並要求公開道歉,台北地院二十六日判決邱臣遠敗訴,巫女免賠,可上訴。邱臣遠則透過聲明表示「遺憾」,將與律師研議上訴。
這起爭議源自女助理一一二年六月十七日的臉書貼文,內容指稱邱臣遠在一0九年九月十四日法務部調查局考察行程中,趁她蹲下詢問午餐需求時,將手放在她手上並打量其身材。同年六月十九日,她再度發文直指邱為「性騷擾犯」。邱臣遠否認指控,強調當日僅因公務注視現場人員,且與女助理素不相識,認為貼文已損及其名譽。
法院審理時指出,但女助理的陳述符合其個人經驗判斷,並非惡意捏造。法官援引憲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認為公眾人物名譽權應適度退讓,尤其涉及公益議題時,民眾本於自身感受的評論應受保護。此外,邱臣遠事後已透過媒體澄清,社會自有公評,女助理言論不構成侵權。
針對判決結果,邱臣遠則透過聲明表示遺憾,強調將與律師研議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