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號稱「天下第一營」的憲兵二一一營賴姓、黎姓、林姓三名士官及國防部資通電軍陳姓士兵,被控翻拍軍機賣給中共情工人員,四人涉貪一百八十四萬元,四人偵查中皆認罪,仍依貪汙、違反國安法起訴,台北地院二十六日判賴嫌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六年;黎嫌六年八個月;林嫌五年十個月;陳嫌同時觸犯兩罪六年五個月,並分別沒收各自涉案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此案涉及之嫌犯皆服役期間(民國一一一年至一一三年)利用學長帶領學弟的方式互相引薦,藉由黃姓中間人(目前正通緝中)協助,將總統府維安單位及國防部資通電軍內部非對外公開的文件,以手機翻拍後交付對岸情報人員,換取新台幣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的酬勞。
檢方統計,四名涉案軍人於長達數月的洩密期間,總共獲利約一百八十四萬元,行為雖未觸及國家機密保護法所定機密等級,但因屬應嚴格保密之公務資料,其行為嚴重背離軍中忠誠及保密義務。
台北地院在審理期間,四名被告均坦承犯罪事實,並已全部繳交所獲贓款。法官指出,身為長期受軍中培訓及效忠國家之官兵,案中士官兵卻以洩密換取私利,手法包括物理性翻拍等,均顯示其對國家安全與軍事紀律的嚴重輕忽。另有一次,因其中一名嫌犯向電指部刺探資料時遭現役軍人聯防拒絕,反映出該等行為不僅具備預謀性。
檢方調查顯示,最早涉案者賴男於一一0年起開始從事洩密活動,並以「養下線」的方式,招攬後進參與洩密作業。賴在一一一年調職後,隨即將洩密工作交由學弟黎男接手,後來再由林男延續,直到一一三年八月該行為被揭發,整個洩密行動持續長達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