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陸配戶籍 藍批濫用行政手段

內政部移民署要求部分在台定居陸配補件「喪失原籍證明」,國民黨團副書記長許宇甄(中)、立委陳玉珍(右)、翁曉玲(左)等人,提出建言。 (中央社)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針對陸委會要求移民署清查陸籍配偶及陸生子女戶籍狀況,國民黨團十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強烈抨擊政府濫用行政手段,陸委會下午表示,經與移民署研商後,初步認定有四種情況可以具結方式替代。

陸委會表示,經與移民署研商後,初步認定有四種情況可以具結方式替代。第一,赴陸恐怕會有人身安全疑慮者,例如出於政治或宗教等因素,當事人認為赴陸恐會有被逮捕狀況。第二,如果是因為重大傷病或是臥床、配合醫治療程身體衰弱或行動不便者。

第三,二0一五年一月一日起、過去十年沒有去過中國大陸者;倘若後續被查獲有赴陸狀況,還是會要求補件喪失原籍證明。第四,針對部分台商在陸所生子女,如果主張從來沒有在陸設籍,經主管機關審核確認,可用具結方式替代。

本月初,移民署發函陸籍配偶與陸生子女,限三個月內繳交「經海基會驗證的喪失原籍公證書」,否則將撤銷居留證。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許宇甄指出,接獲大量陳情,陸配多在台居住超過二十年,早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部分更因親人過世、戶籍地消失等因素,難以取得大陸除戶證明。清查追溯至民國九十三年前,預估波及逾一萬五千人,若逐案處理,恐造成行政資源浪費與人權疑慮。

副書記長陳玉珍則表示,賴政府近期推行所謂「忠誠考核」,從軍公教切結書到查核陸配身分,製造族群恐慌與對立。有新二代從未在大陸設戶,亦收到補件通知,要求其提供「不存在的證明」,宛如法律上的「自證無罪」。

副書記長翁曉玲則表示,陸委會強調「以最柔軟的心」處理,但突然清查二十年未查的項目,明顯違反誠信原則與法律安定性,應兼顧人道與現實條件,避免行政命令撕裂族群,傷害社會安定。